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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鸣悬赏找“老赖” 看有你认识的人? @武鸣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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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扩散,让失信之人无处遁形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的规定,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悬赏。

    被执行人信息

    被执行人:潘豪春

    案号:(2016)桂0122执562号

    公民身份号码:4501221985****2838

    身份证地址:南宁市武鸣区锣圩镇培联村那伏屯30号


    申请执行人陆郭与被执行人潘豪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27日作出的(2015)武民一初字第104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潘豪春向陆郭支付饲料款118364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

    悬赏条件:凡提供被执行人准确位置信息,并协助法院将被执行人拘留到位的,悬赏金额5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联系人:梁法官  0771-6219192      13152511678

    悬赏期限:一年,自2019年6月27日至2020年6月26日止


    被执行人:李运明

    案号:(2018)桂0122执895号

    公民身份号码: 4501221954****0539

    身份证登记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九里村大路屯9号


    申请执行人吕瑞江与被执行人李运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南宁市武鸣区法院于2018年5月23日作出的(2018)桂0122民初984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李运明向吕瑞江返还借款本金100000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


    悬赏条件:凡提供被执行人准确位置信息,并协助法院将被执行人拘留到位的,悬赏金额4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联系人:黄法官  13737057759      0771-6219126

    悬赏期限:一年,自2019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26日止


    被执行人:黄与相

    案号:(2018)桂0122执1029号

    公民身份号码:4501221985****5064

    身份证地址:南宁市武鸣区陆斡镇贵德村怀仁屯28-2号


    申请执行人曾之与被执行人黄与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4月21日作出的(2016)桂0122民初155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黄与相向曾之返还借款本金401928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


    悬赏条件:凡提供被执行人准确位置信息,并协助法院将被执行人拘留到位的,悬赏金额3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联系人:杨法官  13087903973    0771-6219129

    悬赏期限:一年,自2019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26日止


    被执行人:李建梅

    案号:(2016)桂0122执21号、(2016)桂0122执22号

    公民身份号码:4501221969****2520

    身份证地址:南宁市武鸣区锣圩镇群兴村伏占屯99号


    申请执行人潘贵珊与被执行人李建梅、潘国迪、潘丽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武民一初字第288号民事调解书、(2015)武民一初字第287号民事调解书,李建梅、潘国迪、潘丽君向潘贵珊支付苗木定金45000元及借款50000元。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

    悬赏条件:凡提供被执行人准确位置信息,并协助法院将被执行人拘留到位的,悬赏金额2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联系人:韦法官 13557871988    0771-6219192

    悬赏期限:一年,自2019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26日止


    被执行人:潘国迪

    案号:(2016)桂0122执21号、(2016)桂0122执22号

    公民身份号码:4501221992****2515

    身份证地址:南宁市武鸣区锣圩镇群兴村伏占屯99号


    申请执行人潘贵珊与被执行人李建梅、潘国迪、潘丽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武民一初字第288号民事调解书、(2015)武民一初字第287号民事调解书,李建梅、潘国迪、潘丽君向潘贵珊支付苗木定金45000元及借款50000元。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


    悬赏条件:凡提供被执行人准确位置信息,并协助法院将被执行人拘留到位的,悬赏金额2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联系人:韦法官 13557871988    0771-6219192

    悬赏期限:一年,自2019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26日止


    被执行人:潘丽君

    案号:(2016)桂0122执21号、(2016)桂0122执22号

    公民身份号码:4501221990****2542

    身份证地址:南宁市武鸣区锣圩镇群兴村伏占屯99号


    申请执行人潘贵珊与被执行人李建梅、潘国迪、潘丽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5)武民一初字第288号民事调解书、(2015)武民一初字第287号民事调解书,李建梅、潘国迪、潘丽君向潘贵珊支付苗木定金45000元及借款50000元。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


    悬赏条件:凡提供被执行人准确位置信息,并协助法院将被执行人拘留到位的,悬赏金额2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联系人:韦法官 13557871988    0771-6219192

    悬赏期限:一年,自2019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26日止


    被执行人:黄必文

    案号:(2019)桂0122执73号

    公民身份号码:4501221975****0016

    身份证地址:南宁市武鸣区罗波镇旧陆斡村华北路71号


    申请执行人时玉玲与被执行人黄必文、广西绿丰农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2月26日作出的(2017)桂0122民初185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黄必文、广西绿丰农业有限公司向时玉玲支付股权转让款800000元及违约金33824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至今未完全履行义务。


    悬赏条件:凡提供被执行人准确位置信息,并协助法院将被执行人拘留到位的,悬赏金额8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举报联系人:韦法官 13557871988    0771-6219192

    悬赏期限:一年,自2019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26日止

    转载自:武鸣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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