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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鸣非法运载131个液化气钢瓶!3至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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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1月27日,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武鸣区南武大道伊岭仙山路段开展执法检查,发现一辆载有131个装满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小货车。经查,该车司机李某从西乡塘区某站充气运送煤气罐到武鸣区太平镇文溪村某店销售,运输车辆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证》。煤气罐上下两层“叠罗汉”,没有采取防止松脱等固定措施,道路行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碰撞事故,相当于一车炸弹爆炸,后果可想而知。


    司机李某漠视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擅自运输危险货物,被交通执法人员依法查处,并处以3万至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131个石油液化气钢瓶也及时转交武鸣区有关燃气管理部门妥善处理。

    来源:南宁日报  作者:王志鹏、黎勤轩

    编辑:赵璇
    近日,一辆装满131个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小货车涉嫌非法营运在南武大道伊岭仙山路口被市交通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依法查扣,道路货物运输安全隐患得以及时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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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7日中午12时左右,执法人员在武鸣区南武大道伊岭仙山路段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发现了一辆载满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小货车。经现场清点,该车装载的液化石油气瓶多达131个。通过调查取证得知,货主(司机)当天驾驶一辆小货车从西乡塘区某站充气将液化石油气瓶运送到武鸣区太平镇文溪村某店进行销售,该车未取得运输危险货物的《道路运输证》。装满液化石油气的钢瓶上下两层放置,未采取防止松脱的固定措施,给道路运输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目前,执法人员已依法暂扣了该车辆,涉案的131个液化石油气钢瓶也已移交至武鸣区相关部门处理。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不仅扰乱货运市场秩序,还会危及道路运输安全。下一步,市交通执法支队将继续加大对非法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运输环境。
    来源:南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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