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武鸣区一起党员干部充当涉罪人员“保护伞”典型案例通告
为进一步严明法纪,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现将武鸣区纪委查处的一起党员干部充当涉罪人员“保护伞”典型案例通告如下:
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大梁村委委员梁宁生为涉罪人员通风报信的问题。2018年5月,南宁市公安局武鸣分局民警到大梁村委,要求村委干部协助依法传唤违法犯罪嫌疑人,梁宁生带路去传唤对象途中发信息给梁某某,让梁某某通知犯罪嫌疑人逃跑。2018年10月25日,梁宁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梁宁生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城厢镇大梁村村委委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造成不良影响,被纪检机关予以处理。全城区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电话举报:0771-12388,0771-6222149.
南宁市武鸣区扫黑办举报电话:0771-6098001,南宁市公安局武鸣分局举报电话:0771-6224110;
邮寄地址:南宁市武鸣区城厢镇五岭路11号南宁市武鸣区扫黑除恶办收,邮政编码530199;
举报邮箱:wmshceb@163.com。
来源于:武鸣区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