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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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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武鸣区自然资源局将挂牌出让以下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注:①按现状土地条件出让。②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宗地移交确认书》。竞得人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土地成交总价款的50%,余下的50%土地成交价款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020年12月20日内付清。③竞得人须自出让合同约定的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后三年内竣工。④竞得人须自行办理项目用地的地质灾害评估,并按地质灾害评估结果落实地质灾害相关防治措施,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二、竞买人范围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期出让地块周边如涉及供排水管道、通信光缆等管线,由竞得人出资做好管线安全维护等工作,因施工不当造成损坏的,由竞得人负责修复。地块范围内及周边地上地下管线的接入、迁移等问题的处理不影响土地开、竣工时间及土地出让价款的按时缴付。
    (三)其他建设要求按南宁市武鸣区自然资源局核发的《南宁市武鸣区自然资源局拟出让地块控制指标表》编号:2019101的规定执行。
    (四)凡有欠缴我城区土地出让价款、存在闲置土地、不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情形之一的用地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活动。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25日至2020年10月20日登录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uming.nanning.gov.cn/进入首页--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与矿业权出让领域下载本期挂牌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0年9月19日至2020年10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武鸣城区兴武大道171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竞买人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进账单(存款单)填写的交款人名称申请参加挂牌出让活动。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17时止(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10月2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宁市武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8时至2020年10月22日16时。


    南宁市武鸣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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