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部2021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已从各镇上报给城区扶贫办的项目中经综合评估后择优选取项目,制定出2021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现对计划安排的项目 (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即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2021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
中共南宁市武鸣区委统战部
2021年3月2日
南宁市武鸣区2021年第一批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计划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