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
关于武鸣府城至隆安公路(府城经锣圩至丁当段)工程项目补征收土地预公告
南武政字〔2021〕5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鸣府城至隆安公路(府城经锣圩至丁当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18〕59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武鸣府城至隆安公路(府城经锣圩至丁当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批复》(桂国土资预审〔2018〕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武鸣府城至隆安公路(府城经锣圩至丁当段)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桂交行审〔2019〕8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同意武鸣府城至隆安公路(府城经锣圩至丁当段)(变更)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桂林审变资南宁〔2021〕1号)精神,武鸣府城至隆安公路(府城经锣圩至丁当段)作为广西普通公路国省道网规划布局方案中S309宾阳至德保公路及“纵10线”荔波至丁当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于2019年12月开工建设以后,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局部设计不合理情况,经项目业主、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现场踏勘,确定进行设计变更,并向有关部门申报办理设计变更补征收土地相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第四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将设计变更拟补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补征收土地位置
拟补征收土地位于武鸣府城至隆安公路(府城经锣圩至丁当段)K19+200左侧仙湖镇邓吉村地块(地名:顶增山)。
二、拟补征收土地村组及面积
武鸣区仙湖镇邓吉村伏吉屯、甘敏屯、邓金屯,拟补征地面积20.03亩。
三、拟补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
(一)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武鸣区征收集体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南武府规〔2020〕3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南府规[2020]12号)及有关规定标准给予补偿。
(二)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武鸣区征收集体土地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的通知》(南武府规〔2020〕3号)及有关规定标准给予补偿。
四、拟补征收土地补偿办法
货币补偿。
五、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补偿安置协议签订等工作由仙湖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六、本预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告期为10个工作日。
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城区政府将组织工作人员对拟补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拍照留档,请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告知,并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将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八、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被征地村组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
九、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和土地上建(构)筑物的现状;不得抢栽、抢种、抢建。如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不给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图:南宁市武鸣区武隆公路仙湖镇邓吉村村委征地红线图
来源于:武鸣区征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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