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塘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城管监察大队九中队原中队长黄振宁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问题。2014 至2016年,黄振宁利用保管单位6张公务油卡的便利,采取将单位油卡交给加油站员工宁某、租车公司黎某某帮助加油的方式套现85000元,用于本中队队员的补助发放和聚餐开支等。黄振宁违规用单位油卡给私车加油共计13559.18元。2015年6月至2017年6月,九中队将查扣的物品以废品形式出售,共收入6220元,黄振宁未按规定将该款项上交财务入账,而是让中队内勤李某某负责管理,用于为队员购置球服、春节慰问金、总结聚餐以及办公物品等开支。2019年1月,黄振宁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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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南宁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