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文员一名,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岗位为聘用制文员,招聘名额1名。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服从工作安排,工作责任心强;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心理素质,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操作。法律、中文、新闻、文秘专业、有较好文字写作能力的优先录用;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用工形式及薪酬待遇— (一)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形式; (二)执行武鸣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报名方法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5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武鸣区城厢镇红岭大道6号),招聘咨询电话:0771-6213185。 3.报名要求: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如实填写《武鸣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聘用制文员报名表》,本人亲自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有关证书、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受过表彰的应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报名材料除提交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原件核对。 (二)考试方式 由本院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地点在武鸣区人民检察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政审 由本院对笔试和面试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 (四)体检 对政审合格拟录用的人员,由本院通知到武鸣区人民医院或武鸣区中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五)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特此公告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