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6日,武鸣撤县设区获国务院正式批复,2016年5月27日武鸣区挂牌成立。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给予武鸣撤县设区5年过渡期(2016—2020年),过渡期内,武鸣在享受市辖城区相应政策的同时,继续保留原武鸣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管理权限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2020年6月,武鸣区党委、政府统筹谋划撤县设区总体工作,为妥善解决撤县设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向市委、市政府申请延长武鸣撤县设区5年过渡期(2021年—2025年)。目前武鸣区仍按撤县设区过渡期管理。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2号)中:“县(市、区)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在本县域内招生……市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本市域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和《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南宁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教〔2024〕4号)中:“坚持属地招生原则。严格规范招生范围,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南宁市兴宁区、江南区(含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青秀区、西乡塘区、邕宁区、良庆区、高新区共同组成1个招生区域(以下简称“市区”),武鸣区、横州市、宾阳县、上林县、马山县、隆安县、东盟经开区各作为独立招生区域。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同步进行,地处县(市、区)区域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市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市区内招生。”的精神,武鸣区中考考生不能报读南宁市区高中学校,南宁市区中考考生也不能报读武鸣区高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