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武教〔2020〕21号
各学区,城区各直属学校,华侨中学、广西希望高中、东盟中学:
现将《南宁市武鸣区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
2020年5月26日
南宁市武鸣区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桂教规范〔2020〕2号)和《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宁市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教〔2020〕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城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全区、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扎实围绕全区教育大会“五个聚焦”任务目标加快推进首府教育现代化,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有利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全面检查初中教育教学质量和高中录取新生;有利于普职并重,促进职教普教融通;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基本要求
(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南宁市、北海市、钦州市、防城港市实行统一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二)全城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各科成绩和总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对全城区初中毕业年级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重要依据。南宁市集中统一无纸化阅卷,武鸣城区考生统一划定考试成绩等级。
(三)城区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择校生。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原则上用于招收在本城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考生。
(四)实施定向生分配制度,将公办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武鸣高中指令性招生计划50%的名额,分配给承担地段生源的各初中学校。
(五)普通高中招生采取现场集中报名录取为主、学校补录为辅,城区职业技术学校招生采取现场集中报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根据南宁市教育局招生工作要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分区域开展。2020年武鸣区按县属管理,报名考试与招生工作与南宁市各县及市区同步进行,招生录取方案报南宁市教育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初中毕业考试和初中升高中考试,初中毕业考试和初中升高中考试实行“两考合一”。
(一)考试科目
凡取得正式学籍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可自愿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体育与健康、地理、生物10科。其中生物、地理科的毕业考试安排在初二年级下学期的6月份进行,由学校自行命题组织考试,考试成绩不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采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I卷试题,安排在初三年级下学期进行,考试成绩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未达标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可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参加学校自行命题和组织的补考。
(二)初中毕业标准
1.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成绩达到以下所有标准者准予毕业。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科成绩均为D等以上(含D等),地理、生物科均为及格以上(含及格)。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上(含C等)。
2.参加学校组织补考的学生,各科成绩达到及格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上(含C等)准予毕业。
(三)考试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武鸣区初中阶段学校正式学籍(社会考生不受学籍限制);
(3)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健康;
(5)具有武鸣区常住户口。已在我城区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如户口在武鸣区以外地区,自愿在武鸣区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可在就读学校报名,作为借考考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下列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1)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在校生;
(2)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役者。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考生报名时间:2020年4月14日至4月24日,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
(2)考生报名地点:各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在本校报名(含借考生)。有本城区户口而在外地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和历届初中毕业生,可作为社会考生在4月22日至4月24日到城区教育均衡发展中心报名。社会考生报名时应交验考生本人的户口簿、初中毕业证书(历届毕业生交验)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应届毕业生交验),还要自备考生本人白底大头照电子相片。
(四)考试项目及办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试和技能考查。
1.笔试
所有科目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科目、赋分、时间及要求如下表:
科目 | 赋分 | 考试时间 | 说 明 |
语文 | 120 | 7月24日 9:00-11:30 | |
物理 | 100 | 7月24日 15:00-16:30 | 不能使用计算器。 |
数学 | 120 | 7月25日 9:00-11:00 | 不能使用计算器。 |
化学 | 100 | 7月25日 15:00-16:30 | 试题附部分相对原子质量。 不能使用计算器。 |
英语 | 120 | 7月26日 听力9:00-9:20 笔试 9:20-11:00 | 其中听力占30分,考试时间20分钟;笔试9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
道德与法治和历史 | 120 | 7月26日 15:00-17:00 | 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实行同堂分卷。 道德与法治赋分60分,历史赋分60分。 |
2.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即体育与健康测试。
考试时间:6月22日-30日。
考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考生体育成绩不计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成绩合格者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3.技能考查
技能考查包括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考试。
考试时间:5月12-15日。
考试成绩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个等次。成绩达标者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体能测试和技能考查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五)命题、阅卷与成绩呈现方式
1.命题原则
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四市同城中考命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南宁市牵头命制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试题I卷(Ⅱ卷由其它地市命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以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突出学科核心素养,注重考查学生对知识与技能的掌握情况,特别是在具体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各科试题依据课标,立足于教材,结合广西社会发展和我市实际,在试题中渗透爱国主义、法治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热爱家乡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诚信教育和环境教育等重要内容,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杜绝偏题、怪题。
2.命题要求
(1)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试题I卷由南宁市选聘各学科教学专家和一线骨干教师联合命题。数学、物理科试题的平均难度为0.65±0.03,其他学科试题的平均难度为0.70±0.03,各科试题中,易、中、难题目的比例为6:3: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坚持以课程标准为命题依据,不另行制定考试大纲和考试说明。
(2)建立严格的命题、审题制度和保密制度。全体命题和审题人员在工作期间至考试结束,实行全封闭管理。
3.阅卷
由南宁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组建以市、县区教研部门教研员和学校优秀教师为主体的阅卷人员队伍,全市集中无纸化阅卷。建立严格的阅卷制度和保密制度,确保阅卷工作的客观、公平和公正。
4.成绩呈现方式
笔试各科成绩划分为八个等级,原则上按考生考试人数划比例,即由高到低大致为:A+(约占7%)、A(约占13%)、B+(约占18%)、B(约占19%)、C+(约占18%)、C(约占12%)、D(约占8%)、E(约占5%)。
考试总成绩(即笔试各科成绩总和)也分为八个等级,由高到低大致为:A+(约占6%)、A(约占11%)、B+(约占20%)、B(约占21%)、C+(约占18%)、C(约占12%)、D(约占8%)、E(约占4%)。
(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1.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为依据,根据学生日常评价和过程评价的基本原则,制定《南宁市武鸣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采用A、B、C、D四个等级来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情况。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三部分,一是综合性评语,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二是评价等级,采用A、B、C、D四个等级来描述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情况。三是代表性的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材料主要为学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过程性材料以及写实记录(存放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备查)。各校评为A等的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能超过本校初中毕业生总数的30%。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定为D等时应极其慎重,不允许超过本校初中毕业生总数的5%。
3.评定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凡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下(含C等)者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评价为D等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实施方案另行印发)。
四、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
武鸣区高中阶段学校(广西民族高中民族班及普通班在武鸣区的招生录取工作另行通知)招生录取办法如下:
(一)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普通高中实行“自主选择、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依托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报名系统,根据各校招生计划和每批次考生报名情况择优录取学生。
1.报名
考生到指定的集中报名点报名。城区教育均衡发展中心分别在武鸣高中、武鸣中学、罗波高中、府城高中、锣圩高中设立集中报名点,考生凭准考证到现场报名,城区教育均衡发展中心组织工作人员协助考生报名。
2.查询
报名开始前,城区教育均衡发展中心提前公布我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学校简介、考生须知等信息,并根据工作进度分阶段提供以下两项服务:一是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查询电话及查询办法,二是个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便于考生和家长提前熟悉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报名的地点和方法。在报名规定时段内,考生可在报名点报读我城区任何一所普通高中和职业技术学校。教育均衡发展中心将实时发布各学校当前的报名和录取信息,考生本人可根据电话查询的实时信息多次调整报名志愿或退出报名。
3.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采用“学校分时段,学生分批次”的录取方法,由城区教育均衡发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1)录取依据
①学业成绩,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和各科笔试成绩等级。
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③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④体育与健康测试成绩。
(2)录取类别
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按招生录取类别主要分为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本城区户籍考生可同时报读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非本城区户籍考生只能报读指导性计划。
(3)录取原则
按以下优先程序依次录取:
①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以下(含C等),或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未达标者,均不能被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
②指令性计划。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科C、D或E者,不能被武鸣高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科D或E者,不能被武鸣中学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二科E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③指导性计划。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科D或E者,不能被武鸣高中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一科E者,不能被武鸣中学录取;考生单科成绩出现三科E及以上者,不能被一般普通高中录取。
④在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时间段中,各招生学校先按照报名考生总成绩等级进行排序,在考生总成绩等级相同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单科成绩中最高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若两名考生最高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照次一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依次类推。
⑤报考同一所学校的考生,如成绩各等级的数量完全相等,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的科目排列先后顺序,对单科等级高的考生依次录取。
⑥为保证录取生源质量,城区内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限定录取最低总成绩,各普通高中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武鸣高中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原则上录取最低总成绩为A等以上(含A等);武鸣中学指令性计划原则上录取最低总成绩为B+等以上(含B+等),指导性计划原则上总成绩为C+以上(含C+等)。其他公办非示范性高中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C等以上(含C等)。
4.特长生录取
城区教育均衡发展中心负责制订本城区高中阶段学校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另行印发通知),组织体育、音乐、美术、书法等方面有突出特长的学生报名,进行公开公正的统一测试、排序、公示,再参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择优录取(报名、测试时间、办法另行通知)。特长生录取最低总成绩原则上按照各学校当年设定的最低总成绩进行录取。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指标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指令性招生计划人数的5%。
5.自治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武鸣高中指令性计划定向生录取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使更多的初中学校都有学生能升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就读,武鸣高中指令性计划50%的招生名额按初中地段生接收人数平均分配给全城区承担地段生生源的初中学校,但录取最低总成绩必须为A等以上(含A等)。定向招生名额只有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且具有地段生身份的考生可以享受。各初中学校的定向名额以武鸣区内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地段生总人数和本校地段生报名数为依据平均分配。地段生身份界定工作和定向生补录工作(定向生名额因参与排序的考生成绩不达标而没有用完,剩余的名额补录)分步实行,逐步向南宁市区初中学校定向生政策过渡。
2017年秋季学期起入学的初中学生。地段生身份界定,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截止日期前拥有武鸣户籍,且录入报名系统中,在武鸣区域初中学校实际就读满三年且拥有该初中三年学籍,可认定为该初中学校地段生”政策实行。各初中学校的定向补录名额,以武鸣区地段生总人数、武鸣区定向生补录总名额、本校武鸣高中录取分数线以下A等级人数为依据平均分配。
2020年秋季学期起入学的初中学生。地段生身份界定,根据《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武鸣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武政办〔2020〕11号)中“七年级入学时即拥有武鸣户籍,并由城区教育局调配到各初中学校就读满三年,且拥有该初中学校三年学籍,可认定为该初中学校地段生,初中毕业时可享受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政策”实行。无特殊情况,中途转学的学生、七年级新生入学时自行放弃分配资格的学生、自行选择到非地段学校就读或存在其他择校行为的学生,原则上不属于地段生,初中毕业时将失去竞争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名额的机会。武鸣高中的定向补录名额,由已报名武鸣高中的城区全体指令性考生统一竞争。
(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法
报读城区职业技术学校的考生,可通过现场报名录取,也可直接到学校报名录取。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招生系统报名录取。参加我城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在8月15日至19日自行到集中报名点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现场确认录取。
2.学校现场报名录取。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持准考证、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结业)生可持初中毕业(结业)证书或学生手册到城区职业技术学校报名。学校报名录取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三)城区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工作时间安排
城区高中阶段学校统一招生工作在8月14日至19日进行(含特长生、武鸣高中定向生录取),在录取时间内各校的指令性(含定向生和非定向生)和指导性招生计划同时完成。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工作与普通高中工作同步开始,10月31日完成报名录取工作。
时间安排 | 招生工作内容 | 报名地点 | 查询 权限 |
8月14日 | 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录取依次为:武鸣高中—武鸣中学—罗波高中—华侨中学、锣圩高中、府城高中。已被录取为特长生的不再到窗口报名。上午11:30前,各初中学校统一将入围武鸣高中定向生的考生户口簿和学籍花名册交教育均衡发展中心审核。 | 24 小 时 开 放(电信固话、手机) | |
8月15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 全城区五个报名点同时接受考生报名。 | 武鸣高中、武鸣中学、罗波高中、府城高中、锣圩高中5所学校校内均设立集中报名点。 | |
8月1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 上午,继续报名。11:30武鸣高中报名权限关闭。下午,武鸣高中录取指令性计划(含定向生)、指导性计划学生,19:00公布武鸣高中录取名单。 | ||
8月17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 上午,继续报名,未被武鸣高中录取的考生改报志愿。11:30武鸣中学报名权限关闭。下午,武鸣中学录取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学生,19:00公布武鸣中学录取名单。 | ||
8月18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 上午,继续报名,未被武鸣中学录取的考生改报志愿。11:30武鸣中学报名权限关闭。下午,罗波高中、府城高中、锣圩高中、华侨中学录取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学生,19:00公布以上学校录取名单。下午,职业技术学校录取新生。 | ||
8月19日 上午8:00-11:00 | 锣圩高中、府城高中、职业技术学校补录报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报名。19:00公布补录名单。 |
第一批次普通高中:武鸣高级中学。
第二批次普通高中:武鸣中学、广西民族高中。
第三批次普通高中(含职业技术学校):罗波高中、锣圩高中、府城高中、华侨中学、城区职业技术学校。
备注:正式招生前如有新设立学校(校区)具备招生条件的将根据学校办学性质在相应批次招生录取学校名单里增加,如有不具备招生条件的将进行删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鼓励毕业班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初中要组织毕业班学生按教学计划系统复习、认真巩固初中阶段学过的知识,鼓励学生继续升学。毕业班学生是否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共同决定、自愿参加,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强迫或干涉。学生确实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须本人提出申请,家长签字确认,班主任电话或家访核实,报学校备查。我局将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参考激励机制,把初中毕业班学生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人数及比例作为衡量初中学校及班主任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以进一步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确保完成高中段学校招生任务。
(二)严格规范各项优待政策。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经城区卫生健康局等有关部门核查认定后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总分加入5分后再进行总分的等级划分(加分资格的具体核查认定办法另行印发)。对符合条件的驻邕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政策给予教育优待。对列入自治区组织实施的教育精准脱贫专项行动并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子女报读我城区高中阶段学校的,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政策给予教育优待。
(三)严格规范学校招生秩序。各校要严格执行城区教育局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追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城区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市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严禁“掐尖”招生,严禁学校违规跨招生区域开展招生宣传,严禁以免学费、给予奖学金等不正当手段承诺招生,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招生结束后,严禁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学校因办学需要超计划或追加计划招生的,须报经城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学校突破限定录取最低总成绩进行招生,须报经城区教育均衡发展中心审核把关,并严格按照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择优录取直至实现招生计划数满录。9月30日前城区高中将本校所有录取名单报经教育均衡发展中心核准后报城区教育局基教股审定录入学籍系统。
(四)具有本城区户籍但在外地就读初中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申请就读我城区普通高中程序。凡具有本城区户籍但在外地就读初中学校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如需在我城区就读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我城区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地点在城区教育均衡发展中心),凭我城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城区普通高中的报名录取。
(五)非本城区户籍但在我城区就读初中的毕业年级学生申请回户籍所在地报读高中阶段学校程序。凡是非本城区户籍而在我城区初中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如果需要提前回户籍所在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且不准备在我城区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可由原就读学校根据学生就读初中三年来各方面成绩或进行毕业测试的成绩出具该生初中毕业成绩证明,由考生及家长回户籍所在地自行联系就读高中阶段学校事宜。
(六)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严格执行物价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参加南宁市统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报名考试费按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毕业会考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2010〕418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不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和参加学校补考的学生,由各学校自行组织毕业考和补考,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减免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用。
(七)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非计分科目。从2018年秋季学期入学的七年级学生起,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列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非计分科目,测评成绩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音乐、美术考试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进行,考试办法由初中学校按照《南宁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的通知》(南教〔2019〕11号)要求自行确定。信息技术、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在八年级下学期进行,考试范围为七、八年级课程所学内容,由学校自行命题和组织考试。
六、组织保障
城区教育均衡发展中心和各学校要制定工作制度,确保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公正、公平、公开,杜绝违纪违规现象。
(一)公告制度。城区教育均衡发展中心在南宁市统一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前一个月向社会公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评定结果的使用以及高中招生办法等。各招生学校在招生前及整个招生过程中也要向考生公告以下内容:学校简介(含师资、设施,包括学生住宿等办学条件),指令性招生计划、指导性招生计划、特长生招生办法及时间安排,收费项目和标准,报名条件、报名的起止时间、录取时间、新生录取名单等事项。
(二)诚信制度。参与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在城区教育均衡发展中心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严禁任何泄密行为或不公正行为发生。
(三)问责制度。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招生报名和录取期间,学校党政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招生报名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承担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管的责任。各初中学校要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相关政策和信息,不得向高中阶段招生学校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坚持做到实事求是,不擅自发布影响招生秩序的言论和信息。对在招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出,将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监督制度。邀请教育局监察室、基础教育股等相关人员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和招生录取工作中有违规违纪的学校领导或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予以严肃处理。
(五)培训制度。对所有参与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组织考试和招生的人员进行严格培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业务能力、操作能力,以确保招生工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六)宣传制度。通过新闻媒体、校会、家长会、班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南宁市武鸣区2020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宣传,让广大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及家长切实了解方案内容和报名的操作办法,做到招生考试政策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