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武鸣区2021年第一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批准,南宁市武鸣区自然资源局将挂牌出让以下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挂牌 地块 编号 | 土地坐落 |
总用地面积 | 净用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准入条件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起始价 (单位:人民币) | 竞买 保证金(单位:人民币) | ||
107497.75㎡ (161.25亩) | 105894.08㎡ (158.84亩) | ||||||||||||
2021- 1-1 | 伊岭工业集中区城西工业园(宁武镇)2020090地块一、地块二 | 地块一 | 10586.39㎡ | 地块一 | 8982.72㎡ | 工业用地 |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 50年 | 0.8~2.0 | ≥40% | 10%~20% | 180 万元 | 100 万元 |
地块二 | 96911.36㎡ | 地块二 | 96911.36㎡ | 1640万元 | 1000万元 |
注:①按现状土地条件出让,出让面积及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②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宗地移交确认书》。竞得人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土地成交总价款的50%,余下的50%土地成交价款须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半年内付清。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成交后自动转为土地出让金。③竞得人须自出让合同约定的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后两年内竣工。④竞得人须自行办理项目用地的地质灾害评估,并按地质灾害评估结果落实地质灾害相关防治措施,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⑤竞得人注册地址是南宁市武鸣区辖区以外的,以及以自然人等非公司参加竞买的,在竞得土地后须在南宁市武鸣区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南宁市武鸣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