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武鸣区2021年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受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1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挂牌地块编号 | 土地坐落 | 宗地总 面积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出让 起始价 (单位:人民币) | 竞买 保证金(单位:人民币) |
2021 -2-1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伏波大道与思源北路交界处西南侧地块(编号:CR0113202000033) | 53334.38㎡ (80亩) | 城镇住宅 零售商业 (≤10%) | ①70年②40年 | ≥1.5且≤2.5 | ≥20且≤30 | ≥35 | 11570 万元 | 2314 万元 |
注:①按现状土地条件出让。②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支付成交地价款的50%,余下的50%成交地价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80日内付清。③上述地块自出让合同约定的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后3年内竣工。④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成交后转为履行出让合同定金,该定金抵作等额成交地价款。⑤竞得人须自行办理项目用地的地质灾害评估,并按地质灾害评估结果落实地质灾害相关防治措施。⑥竞买人注册地址是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以外的,在竞得地块后须在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⑦竞得人须在项目用地公开出让成交当日与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配套幼儿园建设协议书》,按要求配建6班幼儿园(独立占地,不纳入出让范围),用地面积不少于3986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193平方米,幼儿园的土地划拨费用及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在规划总评设计报批时必须明确应建具体面积及位置,并要求与住宅项目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达不到“三同步”或幼儿园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幼儿园形象进度达到主体结构封顶后,住宅项目商品房才可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幼儿园按《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幼儿园建设设施及装饰装修标准》完成装修后无偿移交开发区管委会。⑧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城市居民小区基层党组织“六化”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桂组办[2020]14号)的要求,本地块须按照不少于300平方米或每百户居民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居民小区党群服务中心。
来源于:武鸣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