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南宁市武鸣区城市规划建设及贵南高铁南宁北站建设的需要,南宁市武鸣区殡葬服务所(殡仪馆)将于2021年年底前整体拆除,搬迁至府城镇府雷二级公路,府城往雷江方向8公里处,距武鸣城区50公里。目前,存放在本单位骨灰寄存楼内的骨灰盒(坛)数量较多,为避免出现集中、扎堆迁存的现象,决定于2020年10月1日起启动骨灰迁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1.家属意愿将骨灰盒(坛)继续存放在殡葬服务所新址寄存楼的,在迁存前,寄存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持寄存卡及持卡人身份证原件前来办理相关手续,自行将骨灰盒(坛)迁存至新址的寄存楼。
2.家属不愿将骨灰盒(坛)续存在殡葬服务所新址寄存楼,寄存人可在2021年底前将骨灰盒(坛)取走,取走时须携带骨灰寄存卡及持卡人的身份证前来办理相关手续。
3.家属可在2021年底前将骨灰盒(坛)迁至南宁市武鸣区凤凰山城市公益性公墓(位于城厢镇联兴村4组距城区约5公里)进行安葬或在该公墓的寄存楼内继续存放,并享受相关奖励政策(另附)。
4、家属不愿将骨灰盒(坛)寄存新址寄存楼,又未在2021年底前将骨灰盒(坛)取走的,在南宁市武鸣区殡葬服务所(殡仪馆)整体拆除之时,我单位将根据相关殡葬条例将此类骨灰盒(坛)按无主骨灰盒(坛)处理。
5、若原寄存经办人本人不能前来办理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原寄存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特此通告
南宁市武鸣区殡葬服务所
2020年9月27日
业务咨询电话:
南宁市武鸣区殡葬服务所:0771-6222351
南宁市武鸣区凤凰山公墓服务中心(城厢镇兴武大道108号):0771-6393965
南宁市武鸣区凤凰山城市公益性公墓:0771-6095551、6095552
关于奖励武鸣区殡葬服务所骨灰迁存的优惠政策
南宁市武鸣区凤凰山陵园是经武鸣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城市公益性公墓,是武鸣区民政局为推进本区殡葬改革政策而兴建的公益性殡葬设施项目,权属属于武鸣区殡葬服务所,由南宁市武鸣区凤凰山公墓服务中心经营运作。公墓接受政府定价,由南宁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南宁市民政局联合审批销售价格,接受社会监督。现凤凰山公墓已具备骨灰坛(盒)的寄存及安葬条件,并对有安葬需求的特殊群众优先安放。根据《南宁市武鸣区殡葬服务所骨灰迁存通告》精神,为配合武鸣区殡葬服务所骨灰迁存工作,凤凰山公墓将对积极配合骨灰坛(盒)迁存工作的寄存群众给予奖励,现将奖励政策公布如下:
1、凡选择到凤凰山公墓进行骨灰坛(盒)过渡寄存的,由家属携带本人身份证、骨灰寄存凭证办理迁存手续,也可现场申请迁存服务小组协助办理迁存手续。自行迁存至凤凰山公墓寄存的寄存人,可免一年寄存费作为奖励。
2、凡自愿选购凤凰山陵园“骨灰搬迁特供墓位”进行入葬的,需由家属携带本人身份证、骨灰寄存凭证办理选购手续,也可现场申请迁存服务小组协助办理相关手续。凡积极配合迁存工作的寄存群众,凭原寄存证明,享受“搬迁特供墓位”购墓价格10%的费用作为奖励。
3、凡已缴寄存费余额及因自行搬迁获得的一年寄存费奖励均可抵作购置“搬迁特供墓位” 使用。
4、凡寄存在凤凰山寄存处的骨灰坛(盒),寄存人可随时取回,祭拜,探视等自由权利。
5、凡购置凤凰山公墓的坟墓,将免除墓位维护费、墓位保洁费等所有墓位管理费用,费用免收期限暂定20年。
6、南宁市武鸣区凤凰山公墓服务中心迁存服务电话:0771-6095551, 6095552 。
7、本优惠政策截止日期到2021年底。
南宁市武鸣区凤凰山公墓服务中心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