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武鸣区2019年第十九期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地块挂牌编号 | 土地坐落 | 宗地总 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使用年限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出让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2019 -19-1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里建大道与聚源路交界处西北侧地块(编号:CR0113201900024) | 66476.64 | ①城镇住宅②零售商业(≤5%) | ①70年②40年 | >1.5且≤3.0 | ≥20且≤40 | ≥35 | 11940 | 2388 |
2019 -19-2 |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伏波大道与广安路交界处西南侧地块(编号:CR0113201900030) | 15489.01 | ①城镇住宅②零售商业(≤10%) | ①70年②40年 | ≥1.5且≤2.5 | ≥20且≤35 | ≥35 | 2660 | 532 |
注:
①按现状土地条件出让。
②2019-19-1地块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支付成交地价款的50%,余下的50%成交地价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180日内付清;2019-19-2地块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支付成交地价款的50%,余下的50%成交地价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90日内付清。
③上述地块自出让合同约定的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后3年内竣工。
④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土地出让成交后转为履行出让合同定金,该定金抵作等额成交地价款。
⑤竞得人须自行办理项目用地的地质灾害评估,并按地质灾害评估结果落实地质灾害相关防治措施。
⑥竞买人注册地址是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以外的,在竞得地块后须在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⑦2019-19-1地块竞得人须在该项目用地公开出让成交当日与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配套幼儿园建设协议书》,按要求配建6班幼儿园(独立占地,不纳入出让范围),用地面积不少于33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002平方米,幼儿园的土地划拨费用及建设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幼儿园须在项目首期开工建设,并与首期首栋竣工的住宅楼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南宁市武鸣区国土资源出让服务中心
2019年9月9日